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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6-09-04

各系、室、所,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园艺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武

副组长:何长征

员: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校、学院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本校报备;本校教职工有子女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是领导干部的,要全程回避。

二、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综合考虑,统筹兼顾,除去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计划80名和2026年考研优秀专业奖励名额7名,将剩余分配计划376名分至各学院,计划分配公式:学院推免生计划=(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376,计算结果只舍不入,剩余计划按小数点后面的数字由高到低进行分配。我院分配到推免指标共计29个,其中含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计划指标12个(园艺专业5个、茶学专业5个,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2个),2026年考研优秀专业奖励1个(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按照学校下发的计划分配名额及测算方式,原则上我院各专业推免生计划分配名额如下:

园艺专业11人

茶学专业:11人

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5人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2人

三、推荐条件

申请推免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公费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独立学院学生等国家政策规定及其他入学时已规定不能参加推免的学生)。

(二)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本科在读期间已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对本科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的范围界定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最美大学生以及学校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三)学业优秀。修完并通过所属专业第1至第6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1至第8学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含);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日语专业学生专业日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其他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四、六级小语种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首次考核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80%+其他测评成绩*20%。

其他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100分。测评内容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取得科研成果、获得竞赛奖励等项目。学生在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只取最高分,单项加分的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论文必须见刊(含网络见刊);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项目可参考《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湘农大〔2023〕98号)。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他评价因素,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从严把握。

所有参与推免生测评、加分的奖励、荣誉、发明、专利、论文、著作、竞赛等认定,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1日。

另根据2027年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6〕49号)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如下方面有调整:

1.竞赛获奖部分加分细则第4点“以申请人为法人且个人占股超过30%的初创企业(学生入学后注册)”调整为“学生本人或作为合伙人创办企业,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自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之日起合规经营满一年(含)以上,提交能够反映企业实际运营状况的经营性资金流水凭证;或创办企业在大学生创业专板挂牌上市、获投资基金累计实际到位达到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列入竞赛加分项目。”

2.科研成果部分加分细则第1点“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论文”调整为“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合作的论文要求相关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且论文必须于2026年9月1日前见刊(含网络见刊)。”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学院学工办将学校、学院推免生工作相关文件下发到相关教学班,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园艺学院推免生个人申请汇总表》、《附件5.园艺学院推免综合评价得分表》,连同学业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于2026年9月7日(周一)中午12:00前同时发送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装到透明文件袋交至园艺学院十一教学楼北502办公室肖韵冬老师处,电子档注明班级姓名发送至邮箱reneeeeshaw@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由学院学工办、教务办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湘农大发〔2024〕25号文件要求,学工办审核第八条中(一)、(二)、(四)项,教务办审核此文件第八条中(三)项内容。

(三)专家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学院公示。学院对推荐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五)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

五、其他

(一)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条件,如出现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发现学生在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

(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原则上在毕业前需到学院担任学生助管一个月,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四)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当年学校文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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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