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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祝鑫    时间:2025-12-16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发〔2025〕144 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通知》(校教发〔202587)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武涛、何长征

副组长喻诚、李娟宗智慧

成员:各系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年级辅导员、教务秘书、2025本科生班主任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1.原则上为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一年级本科学生;

    2.学生对申请转入专业确有浓厚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能;

    3.高考选考科目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选考科目要求,本次转专业须满足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2025秋季转专业各省份分专业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相关专业:

1.非特殊情况下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 校有明确约定的(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 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南疆单列、专升本等);

    3.特殊招生层次、类别的(含职高对口、舞蹈类、美术 类、体育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允许转入其他层次、类别;其他层次不允许转入该层次、类别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5.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6.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7.在校期间有过纪律处分的;

    8.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9.已获得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生源奖的同学在大学本科期间原则上更换专业,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专业,则在专业更换前退还优秀生源奖全部奖金

     10.原则上不改变学院现有行政班级结构。

     11.学院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工作安排

1.招收人数。以年级现有班级建制为基础,园艺专业、茶学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拟共接收不超过 14 人。

2.学生申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转专业工作细则,慎重选择申请转入的专业,于2025年12月18日08:00-12月19日20:00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2(学生端转专业操作手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专业代码选择为3位数代码(非东方科技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学期为2025-2026-2。咨询地点11教北502学工办辅导员唐老师(园艺专业)、祝老师(茶学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

3.初审。学工办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审定学生是否满足转专业申报的基本条件。

4.面试。通过初审的所有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5.学院考核和公示。学院于2026年1月6日12:00前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公示和网上审核。

6.数据上报。学院导出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汇总名单核对无误后于2026年1月6日前将导出的转专业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7.公示名单。教务处根据通知要求复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经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形成2025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册,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实施细则

1.考核形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组织面试。

2.考核内容学生学习情况和学生转专业意愿、动机、专业认知、学习态度、在校表现等。考核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4.学院审批根据综合考察意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同意专业转入学生名单,报党政联席会审定,形成2025年秋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册。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六、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