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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4-12-13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湘农大〔2018〕29号)及《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转专业的通知》(校教发〔2024〕8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武涛、何长征

副组长:李娟喻诚、宗智慧

成员:各系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年级辅导员、教务秘书、2024级班主任

二、申请条件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1.传统按文理科招生省份理科考生可申请转入招收理科或文理兼招专业;文科考生只能申请转入文理兼招专业。

2.新高考改革省份(含“3+3”和“3+1+2”模式)申请转专业考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限制条件。各省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各省份专业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相关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南疆单列、专升本等)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2.职高对口、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转入此类专业;中外合作班学生仅大一时可选择其他有中外合作班的专业。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4.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者。

6.已获得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生源奖的同学在大学本科期间原则上更换专业,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专业,则在专业更换前退还优秀生源奖全部奖金

7.原则上不改变学院现有行政班级结构。

8.学院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工作程序

(一)专业转出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1216日08:00-18日20:00前,学生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并通过教务系统线上提出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学生端转专业操作手册)。

2.资格审核。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转专业学生有关材料和条件,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申请学生。

3.指导与服务。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通过与申请转专业学生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学生当前学习、生活、身心等各方面的状况和转专业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咨询、指导与服务工作,减少转专业的盲目性、随意性。

4.综合考察。学生工作办公室向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后,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综合考察并视情况组织笔试、面试

5.学院审批。根据综合考察意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同意专业转出学生名单

(二)专业转入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拟转入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线上提出申请并由转出学院通过

2.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拟转入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已修课程成绩等综合表现进行调研,对专业转入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综合考察。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组织笔试、面试。

4.学院审批。根据综合考察意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同意专业转入学生名单将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