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茶学专业全体学生:
根据《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章程》(2022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现将教育基金会2023年度“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申报、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秀生源奖
(一)适用范围
湖南农业大学茶学专业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尊师重教,思想上进,身心健康,热爱茶学事业;
3.第一志愿填报湖南农业大学茶学专业;
4.高考成绩(总分)同比位列湖南农业大学茶学专业录取学生成绩的前三名;
5.入校学习后,不得调剂专业。
(三)奖励金额
一次性奖励12000元。
(四)评审程序
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生源奖汇总表》(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生用)》(附件2),经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工办、茶学系根据本专业学生录取情况进行确认后,报基金管委会审核;公示后颁发奖励。
二、优秀本科生学业奖
(一)适用范围
湖南农业大学茶学专业2020-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尊师重教,思想上进,身心健康,热爱茶学事业;
3.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关心时事,关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精神好,品行端正;
4.勤奋学习,开拓创新,成绩优异;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学年奖励基金:
①参评学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者;
②参评学年内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
③参评学年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④参评学年内有严重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三)奖励等级
优秀本科生学业奖的奖励等级分为壹等、贰等、叁等三个等级,各等级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1.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奖学金评定条例,参评学年内综合考评成绩全班排名前两名者,可申请壹等奖;
2.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奖学金评定条例,参评学年内综合考评成绩全班排名前五名者,可申请贰等奖;
3.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奖学金评定条例,参评学年内综合考评成绩全班排名前十名者,可申请叁等奖;
4.申请壹等奖或贰等奖未能获得资助者,可依次参评贰等奖或叁等奖。
(四)评审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生用)》(附件2)、《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本科生学业奖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至园艺学院学工办;学工办会同茶学系相关负责人、各年级班班主任审查申请人资格,并对申请人及其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然后按照申请人参评学年内综合考评成绩占80%、综合评审打分占20%比例计算申请人总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科技创新业绩,然后排出名次,提出奖励对象及其奖励等级,报管委员审核;公示后颁发奖励。
(五)奖励金额
本奖励基金每年设立壹等奖3名,每人每年奖励12000元;贰等奖9名,每人每年8000元;叁等奖24名,每人每年5000元。
三、优秀研究生学业奖
(一)适用范围
参评对象原则上为在湖南农业大学规定学制期内的茶学在校研究生和毕业一年以内有与学业相关参评业绩的茶学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尊师重教,思想上进,身心健康,热爱茶学事业;
3.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关心时事,关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精神好,品行端正;
4.勤奋学习,开拓创新,成绩优异;
5.获奖学年内发表的论文须标注湖南农业大学茶学学科相关平台为第一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茶学研究性或综述性论文;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学年奖励基金:
①参评学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者;
②参评学年内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
③参评学年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④参评学年内有严重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二)奖励等级
优秀研究生学业奖的奖励等级分为壹等、贰等、叁等三个等级,各等级申请条件如下:
1.参评学年内成绩优异,单科最低分达良好等级以上,同时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在学校认可的国家一级以上期刊发表茶学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博士研究生须在Q1区SCI期刊发表茶学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者中科院一区茶学综述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可申请壹等奖;
2.参评学年内成绩优异,单科最低分达良好等级以上,同时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茶学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博士研究生须在Q2区SCl期刊发表茶学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可申请贰等奖;
3.参评学年内成绩优异,单科最低分达良好等级以上,同时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茶学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博士研究生须在国家一级以上期刊发表茶学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可申请叁等奖。
4.申请壹等奖或贰等奖未能获得资助者,可依次参评贰等奖或叁等奖。
(三)评审程序
由研究生本人对照本章程,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用)》(附件4)、《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至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研究生办;研究生办会同茶系相关负责人、各年级班班主任审查申请人资格,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且在同等条件下,按单篇最高分区及影响因子、其它科技创新业绩(品种、专利、标准、创新大赛、创新项目等)、英语六级成绩次序优先考虑,然后提出奖励对象及其奖励等级,报管委员审核;公示后颁发奖励。
(四)奖励金额
本奖励基金每年设立壹等奖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人每年奖励15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20000元;贰等奖6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1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12000元;叁等奖1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7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
四、茶学教师创新奖
(一)适用范围
湖南农业大学在职茶学教师。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尊师重教,思想上进,身心健康,热爱茶学教学科研事业;
3.创新力强,团结协作精神好,品行端正,关心集体,关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
4.参评学年内取得申请本奖励的成果奖励或论文均须标注湖南农业大学茶学学科相关平台为第一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学年奖励:
①评学年参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
②参评学年内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
③参评学年内有严重不尊师重教行为者。
(二)奖励等级
茶学教师创新奖的奖励等级分为壹等、贰等两个等级,各等级申请条件如下:
1.参评学年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或科技成果壹等奖以上的奖励1项以上(含1项);或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业内学术界发表极具影响力茶学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可申请壹等奖;
2.参评学年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或科技成果贰等奖以上的奖励1项以上(含1项);或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业内学术界发表极具影响力的茶学研究性或综述性论文1篇以上(含1篇),可申请贰等奖。
(三)评审程序
由茶学教师本人对照本章程,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申请审批表(茶学教师用)》(附件6)并直接提交至管委会,由管委会审查申请人资格并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按本申请条件第1款中奖励成果级别及等级、论文分区及影响因子排序评审。申请壹等奖未能获得资助者,可依次参评贰等奖;公示后颁发奖励。
(四)奖励金额
本奖励基金每年按当年发放总奖金的一定比例奖励湖南农业大学茶学教师创新奖获得者,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
五、报送要求
(一)优秀生源奖、优秀本科生学业奖
2023年11月13日17:30前,各班级将电子档《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生源奖汇总表》(附件1)、《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本科生学业奖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1796495384@qq.com,纸质档《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生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湖南农业大学11教北502园艺学院学工办曹智俊老师处。
(二)优秀研究生学业奖
2023年11月13日17:30前,各班级将电子档《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ZYBrittany@126.com,纸质档《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湖南农业大学11教北502园艺学院研工办张翼博老师处。
(三)茶学教师创新奖
2023年11月13日17:30前,纸质档和电子档《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申请审批表(茶学教师用)》(附件5)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湖南农业大学11教北502园艺学院学工办曹智俊老师处。
附件:
1.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生源奖汇总表
2.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生用)
3.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本科生学业奖汇总表
4.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用)
5.湘农茶学教育奖励基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汇总表
6.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申请审批表(茶学教师用)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