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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07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及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chenx    时间:2007-03-19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27号)和《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4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07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及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 ㈠推荐范围 主要从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 ㈡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特别是团结合作精神好,能积极奉献; 2.教学科研能力强,初步明确了自己的主攻方向,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成绩较突出,为校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4.年龄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6.具备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㈢推荐名额 全校拟推荐上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6名。由于名额有限,各院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1名。 ㈣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文件要求准备有关申请材料,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进行推荐,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各院根据选拔条件和名额推荐上报候选人; 3、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和综合平衡,并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提出初选名单,报校领导审定,最后将入选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㈤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1)一式六份(作主件材料装订,推荐时交1份); 2、培养对象初步拟订的分年度培养计划一式六份(作主件材料装订,推荐时交1份); 3、培养对象身份证及证明其学历、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反映推荐对象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印件一份(作附件材料装订); 4、学院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工作 我校参加本次中期评估以及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3。请各培养对象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4)要求准备材料,其中学校关于培养对象的综合材料由培养对象如实撰写,学校配套经费按1:1填写。 以上材料一律要求打印,请各单位于3月26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含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选拔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志认真学习文件,积极组织申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文件的要求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同时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考核、验收工作,进一步督促和支持培养对象保质保量完成培养计划。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 表 3.参加本次中期评估、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4.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 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40号) 5.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验收检查表 6.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 表 7.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考核表 8.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考核一览表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园艺园林学院转发:请各位老师在3月23日前将材料报学院办公室。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湘教通[2007]40号).doc参加本次中期评估、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人员名单.xls湖南省普通高校 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考核表.doc湖南省普通高校 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 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doc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xls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检查一览表.xls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