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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chenx    时间:2006-08-12
各院、部、处、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从5月份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湘农大[2005]69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执行。非教师系列评审条件除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参照教师系列评审条件及各系列评审条件执行。   2.新进人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5]1号)执行。   二、申报评审组织工作及材料要求  1.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组织工作,按《评审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充分发挥各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主动作用。各单位在将职称申报人员推荐上报前须按照《评审办法》要求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学术水平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综合考核和初评把关,将纸质公示材料公示后再推荐上报学校。   3.严格执行对岗申报的政策。申报职称必须与现岗位所从事的工作相符,申报材料必须与所申报系列材料要求相符。   4.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及信息录入工作。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请参阅《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及表格下载》(见附件)。从今年开始各学院将职称申报人员信息录入“湖南职称管理系统”并生成上报数据,与个人申报材料一起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师资科。   5.关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说明。   ⑴我校具有教育学、生物学、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和农林经济管理等十二个学科的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上述十二个学科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的,具体学科涵盖的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时,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所从事的工作对岗申报。   ⑵对于自评申报人员,学校不组织差额推荐,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全部推荐上报,经省教育厅职改办及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根据已确定的评审指标进行差额评审。   ⑶对于部分学科或系列需到外面评审的正高、副高申报人员,学校组织召开推荐会,根据已确定的推荐指标进行差额推荐,获准推荐外评人员经省教育厅职改办及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各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   三、职称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党政组织、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评审委员会(小组)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监督工作,保证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资料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审核,切实把好材料关。   3.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和制度,做到讲政策、守纪律、顾大局,确保2006年职称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及表格下载      2.职称工作时间安排      3.申报职称人员名册      4.有关职称政策文件组合及软件下载(下载后用winRAR3.2解压缩) 5.职称软件编码及有关表格式样.doc 湖南农业大学 二ΟΟ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