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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chenx    时间:2006-08-12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6]1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6]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过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可推荐2至3名;由于名额有限,各单位限推1名。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组织推荐,将本单位各方面业绩较突出的教师推荐上报。  3、人事处初审、学校审定: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人员初审,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领导审定。  四、材料要求  1、个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  2、学院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名单》一份(附Excel表格电子文档)。  各单位须于5月24日前将所有材料上交人事处师资科。  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并严格坚持推荐标准。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名单     2、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培训扫描文件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